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职责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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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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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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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法查处案件职责 |
1.1 |
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和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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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依法查处食用农产品、粮食(含食用油)、食盐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相关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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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与其他执法部门执法协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或受理有关部门移送的具有管辖权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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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突发情况应对处理职责 |
2.1 |
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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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做好市场安全监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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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负责实施缺陷和问题产品的责令召回及监督销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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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合专项检查职责 |
3.1 |
建立健全与检验检测机构执法办案的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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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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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导办案职责 |
4.1 |
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市场监管所稽查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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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负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稽查执法案件统计汇总报送等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导工作 |
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和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违法案件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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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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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和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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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军服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酒类广告管理办法》、《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天津市着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天津市计量管理条例》、《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天津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天津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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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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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独立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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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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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当事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检验、检测、检定结果或鉴定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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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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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依法查处食用农产品、粮食(含食用油)、食盐进入批发、 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相关违法案件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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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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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依法查处食用农产品、粮食(含食用油)、食盐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相关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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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粮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粮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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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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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独立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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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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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当事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检验、检测、检定结果或鉴定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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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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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负责与其他执法部门执法协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或受理有关部门移送的具有管辖权的案件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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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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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与其他执法部门执法协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或受理有关部门移送的具有管辖权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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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编发[2014]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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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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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独立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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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稽查科室提出建议-法规科审核-案件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通报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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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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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2.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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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障工作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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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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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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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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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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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配合有关部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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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接受上级工作布置---落实人员组成---现场实施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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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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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保障涉及市场监管工作的职责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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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做好市场安全监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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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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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做好市场安全监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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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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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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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配合做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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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启动应预案-集合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报告应急处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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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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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署开展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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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负责实施缺陷和问题产品的责令召回及监督销毁工作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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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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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实施缺陷和问题产品的责令召回及监督销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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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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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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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独立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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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接到召回及监督销毁--启动预案--进行检查-汇总结果-封存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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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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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负责实施缺陷和问题产品的责令召回及监督销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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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建立健全与检验检测机构执法办案的协调机制 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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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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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建立健全与检验检测机构执法办案的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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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编发[2014]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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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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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稽查大队牵头,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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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抽样--封存样品—送检—结果—实施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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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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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协助抽检并保存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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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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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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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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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编发[2014]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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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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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配合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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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一般程序: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告知—听证(符合条件)—送达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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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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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事前: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2.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方法;3.及时对举报投诉信息进行核查,对举报属实的,及时立案查处。事中:1.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2.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4.属于听证范围,且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及时组织听证;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事后:按照规定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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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市场监管所稽查执法工作 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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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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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市场监管所稽查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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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津编发[2014]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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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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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独立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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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市场监管所提出申请-稽查大队组织讨论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反馈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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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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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根据市场监管所申请组织专题研究;2.答复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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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负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稽查执法案件统计汇总报送等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导工作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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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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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稽查执法案件统计汇总报送等工作,做好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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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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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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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独立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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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检查结果-汇总—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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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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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对于案件统计汇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以及案例分析的深入透彻和指导工作的具体以及实施的可操作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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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电话:26913906 电子邮箱:bcqscjgjjcdd@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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