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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体育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运动之都”标志、主题口号的公告

        来源: 天津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3-03-08

        根据《天津市“运动之都”建设行动方案(2022-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为努力把天津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运动之都”,天津市体育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运动之都”的标志和主题口号。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24时止。

        2023年4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布中选作品。

        二、应征资格

        所有关注天津“运动之都”建设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原则

        (一)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或其他有悖于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不得抄袭、仿冒,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须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是曾经或正在为第三方服务的作品。

        四、征集项目及设计要求

        (一)“运动之都”标志

        1.作品要体现运动的主题和天津城市精神;

        2.作品要具有时代气息、体育运动活力、健康快乐精神,能体现天津深厚的文化底蕴、地域特征和运动特色;

        3.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要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要体现“运动”“天津”等内容,内涵精准、图案简洁、形式新颖,具有象征意义,便于推广。

        4.作品应设计彩色和黑白两个版本,并将其编存在同一文件中。

        5.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入围,应征者需另外提供ai格式文件。

        6.作品需附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阐述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及含义等。

        7.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得出现在作品稿件中。

        (二)“运动之都”主题口号

        1.语言简洁明了,主题突出;

        2.富有韵味,朗朗上口,过目不忘;

        3.体现运动、活力和天津地域特色;

        4.原则上,每条口号不超过12个字。

        五、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应征者请将作品和其他必要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运动之都”标志(或主题口号)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邮箱:styjxjfgc@zxhjdg.com

        咨询电话:022-23310877

        (二)标志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的扫描文件(.jpg或.pdf格式均可):相应的《天津市“运动之都”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和《天津市“运动之都”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着作权确认书》(简称《确认书》)。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确认书》各1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名。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的,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

        (三)主题口号应征者应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确认书》的扫描文件(.jpg或.pdf格式均可)。《报名表》和《确认书》应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名。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的,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

        (四)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的,应征作品将被视为无效作品。

        (五)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征集规则。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所有应征作品电子文件均不退还。请妥善保管原始文件。

        六、评审与奖励

        (一)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标志类入围作品5件、主题口号类入围作品5件,并从中产生中选作品各1件。

        (二)天津市体育局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专业评审,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公众意见,确定入围作品和中选作品,并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公示、公布结果。

        (三)天津市体育局拥有决定“运动之都”标志、主题口号的最终权利。

        (三)标志类入围作品中,成为“运动之都”标志的作品将获得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他4件作品将获得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主题口号类入围作品中,成为“运动之都”主题口号的作品将获得奖励人民币1000元,其他4件入围作品将获得奖励人民币500元。

        (五)上述奖励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授予,由创作者指定一人领取并自行分配。获奖者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纳税。

        (六)天津市体育局将向入围作品创作者个人或单位颁发证书。

        七、其他

        (一)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天津市体育局所有,天津市体育局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二)主题口号类入围作品将全部作为天津市“运动之都”建设的宣传口号使用。

        (三)违反本公告征集规则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四)天津市体育局对本次征集活动包括本公告在内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天津市体育局进行解释。

        (五)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

        1.天津市“运动之都”征集活动报名表(标志)

        2.天津市“运动之都”征集活动报名表(主题口号)

        3.天津市“运动之都”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着作权确认书

        天津市体育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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